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近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年的立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着手对选举法、国家赔偿法等进行修改。>>延伸阅读:选举权平等只是城乡平权第一步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后,有关专家即建议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修改选举法的形式,将党的这一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春生对此表示,“选举的平等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投票权相等,一人一票;二是每一票的价值相等,一票一值。相同数量的选民选举相同数量的代表,一人一票是基础,一票一值是更高层次的平等。
长期关注人大制度建设的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系的杨连强表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一方面有利于促进选举权平等原则的实现;另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各民族、各阶层的团结,保证各民族各阶层有与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代表名额。
新华网报道,按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确定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原则,经征求国务院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需要和可能,并适当考虑2008年和以后年度立法项目的滚动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和国有资产法、循环经济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等6件法律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或二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继续安排审议。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12件:4月份将着手修改消防法;6月份将着手修改保险法和防震减灾法;8月份将着手对邮政法、专利法和兵役法进行修改;10月份将着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修改国家赔偿法;12月份将着手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统计法等。以上立法项目初次审议时间,将视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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